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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二天最讓國人情緒沸揚的新聞莫過於楊淑君的襪子事件。

也許這件事情在國內的焦點可能在五都選戰結果結束時會被轉移。

其實對我這種非當事人而言,這件讓人氣憤的事,還有一部分來自於官員講出"吞下去"這種話。

好吧,氣到這裡,過來我想問的是,每個人的人生裡,是不是多多少少都有類似的經驗呢?

氣到你就算過了好幾年,還是想到就想扁人?

這就是今天一大早在想的事情,有!

十年前第一份工作,當時在新竹的我是做工業設計也同時做機構設計。

有一次,我想到了一個專利。興奮地告訴機構主管。

他完全聽不懂我的專利原理,還覺得我說的不可能做到,可以的話就太神了

直到他做了實驗,才發現這真的是一個可以寫的專利後,用驚為天人在說他的表情一點都不為過

於是呢? 嘿嘿! 他就開始自己寫了起來,還告訴我和另一個同事A說

"我們可以把這專利分成二個來寫...,A來畫圖,而你來講原理,這樣就可以一起來申請專利獎金了" (A其實覺得莫名奇妙,他根本不想碰這件事)

當下我就覺得非常不爽,這明明是我自己想出來的,公司的專利獎金不也是鼓勵個人從事發明嗎?怎麼會變成整個部門的啦?

回台北時跟爸爸抱怨,爸爸跟他的朋友說,那些朋友們也是勸我"吞下去"。

當然無法接受的我回到新竹,還是去找主管理論,他說這是"team work",然後小聲地說"我會把你放在第一發明人"。

最後,我就消極地去寫我該寫的"作業",那主管倒是非常努力又加班地把所有細節寫完。

當然,那是第一個專利,第二個呢? 我和A根本不想寫!

這件事情後,那主管就對我工作上的表現就開始挑三撿四了。也許是我的工作經驗不足,會做了一些錯誤的設計,他可就不客氣地嘲笑起來...

直到離職,我還是沒有去簽這份專利文件,還是專利部門跑到我的下一家公司來簽,沒辦法,這可是"發明",是公司的資產呀

現在想想,"吞下去"的結果會比較好嗎? 我還是不知道。

就當作悼念一段不快的過去,還是要快樂正面的走下去,各位楊淑君們,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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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iliang11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