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最近看電視節目裡有介紹一本書,裡面提到了人對現金和其他財產觀念上的不同

作者在美國的大學宿舍裡做了個實驗,

他在公用冰箱裡放了六罐可樂,過了二天,這六罐可樂就被不知名的學生給拿光了。

於是,他放了六美元在冰箱,過了幾天,這相當於六罐可樂的錢沒有被拿走。

另外他又舉了一個例子,如果你問馬多夫、貪官或是華爾街那些騙子會不會去路上搶錢,他們基本上是不會的,

但是實際上和會在路上搶錢的人比起來,這些人搶的錢可是多的更多、或是A的更多!

但在沒被揭發前,他們幾乎不認為自己做了滔天大罪,認為自己不是那種搶匪,甚至是紳士吧?

也就是說,當人不是拿"看的到的現金",而是用其他方式去取得不義之財時,心裡的罪惡感是比較少的。

才看完這節目沒幾天,中華職棒就發生打假球事件。

跟以前不同的是,黑道可不是押著你去打假球。

他可以用現金(如果你要收的話),

也可以用非現金的方式,像是酒、色、你吃飯我買單的方式來收買。

當你的罪惡感降低時,就被套住啦

這種研究根本不用什麼大學教授來研究嘛,問組頭最清楚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iliang11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